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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及团体会员单位招聘公告

发表单位:团市委    发表时间:2017-07-03 17:09

 

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及团体会员单位

招聘公告

    

    现因工作需要,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及团体会员单位——佛山市青年商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职工作人员,详情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组织部工作人员1名;

2.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宣传部工作人员1;

3.佛山市青年商会秘书处工作人员2名;

  二、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720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于报名时限内(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学位证、小一寸证件照3张、个人近期生活照1张,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与资格的材料(上述证件均要求携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到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机关大院1号楼1202进行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①将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学位证、小一寸证件照、个人近期生活照1张,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与资格的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至fstswbgs2012@163.com。邮件名格式统一为:“报考岗位+姓名”,如“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组织部工作人员 张三”。

(注:个人简历须含有本人联系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的应聘者在考试当天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进行现场校验。)

四、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时间:2017722日;

    2.考试地点:佛山市青少年文化宫新宫

3.考试形式:笔试、面试(同天进行完毕);

4.考试范围:时事政治、商协会基本知识、逻辑、公文写作、语言表达及现场应变能力;

5.考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作为入场凭证。

五、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待遇情况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待遇参照佛山市政府聘员待遇标准,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形式签订协议,享有固定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待遇,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待遇为正式入职的80%。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2.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体检不合格的;

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二)报考咨询电话:

1.0757-83329895\0757-83321379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组织部工作人员岗);

2.0757-83329895\0757-83352593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宣传部工作人员岗);

3.0757-83307781(佛山市青年商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岗);

 

附件:1. 招聘岗位详细情况汇总表

2. 用人单位简介

 

                         

                              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

                                   2017年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