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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佛山市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单位:本网    发表时间:2022-04-14 11:22


各区团委,市青联,市青商,市直机关、市企业线:

为表彰优秀、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组织动员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创先争优,团市委决定于2022年“五四”期间集中对2021-2022年度全市表现突出的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共青团员进行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佛山市五四红旗团(工)委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

的重要思想,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

2.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3.活动开展好。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在广东“青年之声”“i志愿”平台开展青年服务、志愿服务活动频率高、质量优,在“活力在基层”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组织基础好。成立满2年(统计时间截至20223月)。团内政治生活正常有序,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深入推进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团组织三年行动“命脉工程”,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本级及所有下级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0%(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5.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期换届率不低于90%;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干部配备率达标(达标准详见申报注意事项);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两制”完成率为90%;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率达90%;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按要求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团员录入由本级团组织或本级团组织联合其他单位共同授予(实施)的表彰奖励信息20191月以后授予的表彰奖励信息);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20211月至20223月的72小时内业务及时响应率平均不低于60%“推优入党”情况录入及时。

6.2017年至2021年,应获得过区级“五四红旗团(工)委”荣誉。

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

(二)佛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

2.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同级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3.活动开展好。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本级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在“i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较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组织基础好。成立满2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0%(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统计为准)。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5.基础团务扎实。本级及下级团组织如期换届,组织设置规范;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干部配备率达标(达标准详见申报注意事项);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两制”完成率为95%;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完成率达95%;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2021年对标定级为四星级及以上

6.原则上2017年至2021年,应获得过区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荣誉。

(三)佛山市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模范作用突出。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民族团结,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3.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团龄在2年以上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2年以上为“优秀”等次,2021年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的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

5.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6.2019年至2021年,应获得过区级(高校级)团委的荣誉或有其他重大突出事迹。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此类评选。

(四)佛山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用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3.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4.心系广大青年,工作能力过硬。注重深入基层,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或2021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2021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长

6.截至2022331日,专职团干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作为保留团籍的党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并完成团籍年度注册;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

7.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0%(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

8.2017年至2021年,获得过区级(高校)团委的荣誉或有其他重大突出事迹。

(五)佛山市五四红旗团(工)委标兵、佛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

佛山市五四红旗团(工)委标兵”“佛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由各区团委,市青联,市青商,市直机关、市企业线团工委从本地区、本系统在往届被评为“佛山市五四红旗团(工)委”“佛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集体中分别择优推荐1个参评,条件如下:

1.“佛山市五四红旗团(工)委标兵”具备2022年“佛山市五四红旗团(工)委”所有申报条件

2.“佛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具备2021年“佛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所有申报条件

3.始终坚持标准、保持优秀,在上级团组织交待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名列前茅,是其它团组织学习的楷模。获得过团中央奖励、表彰或国家级荣誉的优先考虑。

(六)佛山市青年建功立业先进个人

1.年龄在40周岁(不含40周岁)以下。

2.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以杰出的社会贡献和振奋人心的个人事迹激励青年。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敢于担当作为、艰苦奋斗,带头响应党的号召,积极投身“515”战略目标,勇当先锋,砥砺前行。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此类评选。

(七)抗疫医务青年岗位能手

抗疫医务青年岗位能手”由各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在团员和团干中推荐产生,共50名(具体分配名单见附件1),条件如下:

1.政治上强。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2.能力上强。勤于思考钻研,精通业务,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3.担当上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面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做出特殊贡献。

4.作风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青年的监督,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八)不推荐参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3.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2年内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共青团改革、“全团带队”责任和全团重点工作不力的;

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

1.各类奖项的申报名额附后,请认真按评选条件组织推报。学校团组织和个人由团市委学校战线另行发文评选表彰。此外,团市委设“其他”类别,预设一定名额用于表彰去年以来在团市委重点工作、重点领域以及承接省、市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此类推报由团市委另行通知。

2.要加强领导,在评选推报过程中,既要注意所推荐单位和个人先进性及行业代表性,也要重点考察在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中发挥作用的情况。

3.要严格把关,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全面了解考核,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并通过网站发布、张贴公示等方式,在推荐集体和个人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未经公示的一律不得推荐。

  4.对“两新”领域、新兴青年群体和工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生产一线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政治立场坚定、工作实绩突出的情况下,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

5.请各区、各单位团组织于425日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申报名单汇总表的可编辑的WORD/EXCEL版和盖章扫描版,主要事迹材料(300字左右)、相关佐证材料、公示材料的电子版427日前申报表和申报名单汇总表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团市委(各区团委,市企业线团工委相关单位团组织报送至团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团工委相关单位团组织报送至团市委办公室,市青联相关单位报送至市青联秘书处)。逾期不报或材料不齐,视为自动放弃,一律不予补报

联系人:

组织部 丁  铖,83321379fsgqtzzb123@163.com

办公室 陈明胜,83380695fstw@foshan.gov.cn

青联 吴兆辉,83329895twstzllb@foshan.gov.cn

市卫健局张小婉,83389617zhangxiaowan@wjj.gov.cn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四街9号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


附件:1.2021-2022年度佛山市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名额表

2.2021-2022年度“佛山市五四红旗团(工)委”申报表

3.2021-2022年度“佛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

4.2021-2022年度“佛山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5.2021-2022年度“佛山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6.2021-2022年度“佛山市五四红旗团(工)委标兵”申报表

7.2021-2022年度“佛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申报表

8.2021-2022年度“佛山市青年建功立业先进个人”申报表

9.2021—2022年度“抗疫医务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

10.申报注意事项

11.提交材料清单



                     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

                         2022412

附件10

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单位)注意事项

1.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申报表中所有项目不能空白。其中,申报个人荣誉的对象,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2.认真核实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是否相符

3.准确把握申报条件,其中特别留意以下条件:

1)市直属高校本级评选的团内荣誉可等同于区级荣誉。

2)团干部配备率基本要求:本级及下级所有团组织书记配备率不低于85%、班子成员配备率(团委本级不少于7人、团工委本级不少于3人、团(总)支部不少于1人)不低于80%。(以“智慧团建”系统数据为准)

3)优秀共青团员:专职团干部以及199451日至2008430以外出生的共青团员均不参加评选

4)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功能性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可以个别破格推荐参评。

4.通知中所有与数据统计相关的时间均截止2022331日。

二、各区团委及有关单位团委推报注意事项

(非常重要)1.各区各单位在推报时一定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推荐申报各奖项个人与单位的汇总表(文件夹建立样板中的“2021-2022年度佛山市两红两优申报汇总表”),表内的以往获得奖项请控制在200字以内。

2.“分类统计表”请注明各类群体团员、团干、团委、团支部推报数目及所属群体占有比例。

3.推报材料需汇总后于425日前报团市委。逾期不报、材料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律不予补报。

4.各区和有关单位团委发送电子版申报材料时,应该清晰分类。请按照压缩包中的文件夹建立样板建立三级文件夹,一级文件夹命名格式:佛山市两红两优表彰材料-xx单位;二级文件夹含:6个奖项(每个奖项独立设立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xx单位-xx奖项),汇总表(设立文件夹,命名格式:xx单位-xx汇总表),“2021-2022年度佛山市两红两优申报汇总表”(EXCEL文档);三级文件夹6个奖项文件夹(每个推报单位或个人建立一个独立文件夹,该文件夹包含推报单位或个人《申报表》《主要事迹材料》及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命名格式:xx奖项-姓名(团组织名称));汇总表文件夹内的“2021-2022年度佛山市两红两优申报汇总表”(EXCEL文档)含有6个工作表,分别对应6个奖项。

、填表说明

(一)关于申报单位名称和个人的填写

1.填写原则

一是所在地域要从市级行政区划写起,一直写到申报人(申报单位)所在层级的行政区划,基本的格式为“地级市+市辖区+所在学校名称+身份职务名称(团组织名称)”。

二是所有行政区划名称和单位名称都要用规范全称,如:“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佛山市委员会”。

三是单位有多个层级的,要从最高层级的名称写起,直到申报人或申报单位的名称。

2.填写格式范例

一般情况:所属行政区域+工作单位+身份职务,如××××××局办公室科员××××××街道团委书记。

地方企业及非公企业:所属行政区域名称+××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工作岗位;所属行政区域名称+××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团支部

(二)关于奖励和荣誉的填写

1.奖励情况只填写区级及以上表彰。区级团委表彰的奖项,应该是区级团委主办或协办的综合类奖项,不包括才艺类、竞赛类、提名奖。非区级团委表彰的奖项,应是市级其他部门表彰的综合类奖项,如区三好学生。

2.纸质版材料应附上相关的荣誉证书换届文件复印件,电子版材料应附上相关的荣誉证书换届文件扫描件

(三)关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填写

通讯地址需填写完整,所有行政区划名称、单位名称都要用规范全称,如:佛山市禅城区××××××单位。在填写联系电话的同时也可加注QQ号、微信号等网络通讯联系方式。

(四)关于广东“智慧团建”系统数据的查询

1.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查询办法

各类申报表中的“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一栏,申报人(单位)需登录广东“智慧团建”系统查询“本级及下级及时响应率”并计算得出。


如图所示,点击数据统计模块,查看到本级及下级团组织20223“本级及下级业务响应率”数据,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得出“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


注意:

1申报人(单位)所在团组织查询的每个月数据中,如“需响应申请总数”为零,则该月的“及时响应率”不纳入计算范围。如:XX团总支20211月的需响应申请总数为0,则按照公式直接计算其他月份的及时响应率平均值即可。

2)推报单位须对申报人(单位)的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进行二次核准,在系统“查看组织树”模块找到申报人(单位)所在团组织,双击打开组织详情,点击“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的数据分析表”,即可查询并计算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

2.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查询办法

各类申报表中的“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一栏,申报人(单位)需登录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点击“团费查询”即可查询“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团员数”。

3.团组织“两制”完成情况查询办法

统计表中的“团员教育评议与年度团籍注册”一栏,各级团组织登录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点击“数据统计”—“团员教育评议及年度注册数据统计”即可查询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及年度团籍注册情况。


团员教育评议及年度注册结果,各级团组织可登录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点击“组织管理”—“年度评议”即可查询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及年度团籍注册结果。


4.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完成情况查询办法

统计表中的“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完成情况”一栏,各级团组织登录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点击“组织管理”—“直接下级”—“下级数据统计”即可查询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完成情况。


附件11

提交材料清单

申报“佛山市五四红旗团委”所需提交材料

1.“佛山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可编辑的word+盖章扫描版);

2.主要事迹材料(300字左右);

3.“佛山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名单汇总表(可编辑的excel+盖章扫描版);

4.所获荣誉证明材料;

5.团委最近一次换届证明材料(如上级批复等);

6.落实“三会两制一课”相关证明材料(如会议记录等)

7.团费交纳、团员编号使用、“两制”完成率、平均业务响应率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截图等)。

二、申报“佛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所需提交材料

1.“佛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可编辑的word+盖章扫描版);

2.主要事迹材料(300字左右);

3.“佛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名单汇总表(可编辑的excel+盖章扫描版);

4.所获荣誉证明材料;

5.团委最近一次换届证明材料(如上级批复等);

6.落实“三会两制一课”相关证明材料(如会议记录等)

7.平均业务响应率、团费交纳、“两制”完成率、对标等级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截图等)。

三、申报“佛山市优秀共青团员”所需提交材料

1.“佛山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可编辑的word+盖章扫描版)

2.主要事迹材料(300字左右)

3.“佛山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名单汇总表(可编辑的excel+盖章扫描版)

4.所获荣誉证明材料;

5.教育评议等次证明材料(如会议记录或评议结果等)

6.上年度和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材料(可结合实际,采用地方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的证明或截图)

四、申报“佛山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所需提交材料

1.“佛山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可编辑的word+盖章扫描版);

2.主要事迹材料(300字左右);

3.佛山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单汇总表(可编辑的excel+盖章扫描版);

4.所获荣誉证明材料;

5.教育评议等次、述职评议考核、年度工作考核等证明材料(如会议记录或评议结果等)

6.上年度和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材料(各地可结合实际,采用地方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的证明或截图)

7.团员编号、团费交纳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截图等)。

五、申报“佛山市五四红旗团委标兵”所需提交材料

1.“佛山市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可编辑的word+盖章扫描版);

2.主要事迹材料(300字左右);

3.“佛山市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申报名单汇总表(可编辑的excel+盖章扫描版);

4.所获荣誉证明材料(需含获得往届“佛山市五四红旗团委”相关证明材料);

5.团委最近一次换届证明材料(如上级批复等);

6.落实“三会两制一课”相关证明材料(如会议记录等)

7.团费交纳、团员编号使用、“两制”完成率、平均业务响应率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截图等)。

六、申报“佛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所需提交材料

1.“佛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可编辑的word+盖章扫描版);

2.主要事迹材料(300字左右);

3.“佛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申报名单汇总表(可编辑的excel+盖章扫描版);

4.所获荣誉证明材料(需含获得往届“佛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相关证明材料);

5.团委最近一次换届证明材料(如上级批复等);

6.落实“三会两制一课”相关证明材料(如会议记录等)

7.平均业务响应率、团费交纳、“两制”完成率、对标等级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截图等)。

七、各区及各推报单位统一公示材料(盖章扫描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