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单位:本网 发表时间:2022-08-04 16:23
各区团委、市直各单位团委(团组织)、全市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根据《佛山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团市委决定开展第27届佛山市青年文明号申报及往届佛山市青年文明号星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全市各级、历届青年文明号集体,以及正在或准备创建青年
文明号的集体,要深入开展“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
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并将活动情况及时在“广东青年岗位建功”H5上传发布。
(一)学习宣讲。组织开展中央有关重要精神的专题学习,把握共青团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带领一代代青年跟党奋斗的职责使命,引导青年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一代健康成长的重要要求。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全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各区团委、各市直单位、行业(系统)组织各级各类集体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各集体年内至少开展2次专题学习会,号长结合“团干讲党团课”等活动至少开展1次专题授课。
(二)岗位建功。各区团委、各市直单位、行业(系统)组织各级各类集体,围绕“喜迎二十大,青春在行动”主题,立足岗位创新创效创优,积极开展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主动“亮形象、亮标识、亮承诺”。要立足本职岗位,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青年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积极开展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岗位建功行动,重点动员能源、电力、电网等行业集体开展以节约资源、绿色高效为主要内容的创新创效行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动员企业领域的集体积极投身促进安全生产的岗位建功行动,鼓励融入青年突击队、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品牌工作,通过开展创新活动、健全防控机制、排查风险隐患、提升保障能力等形式,不断提升青年职工安全意识和岗位安全生产水平。
(三)服务实践。各区团委、各市直单位、行业(系统)组织各级各类集体,面向广大群众、面向行业内外,围绕青年文明号履行岗位职责、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生态环保、服务“两帮两促”等方面,在10月开展“青年文明号集中服务月”。服务月要集中推出一批优质服务事项、亮出一份服务承诺、开展一系列开放活动。鼓励具备条件的集体支持本地区少先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外实践活动。
二、关于团组织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局、市税务局、海关总署佛山分署、市供电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国邮政广东佛山分公司、中国电信广东佛山分公司、中国移动广东佛山分公司、中国联通广东佛山分公司、市银保监、中国石化广东佛山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广东佛山销售分公司等15个单位(行业)分别另行发文通知,团市委对申报和星级认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行业单位要按照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协调,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三、关于团组织独立开展
(一)第27届佛山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
1.创建时间
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12月15日。
2.创建范围
(1)本次申报只限符合青年文明号创建条件的市直单位或已获得区级(或相当于区级)青年文明号一年以上的青年集体。
(2)本年度申报集体继续考虑一线生产车间、班组、社区、“两新”组织青年集体及新兴行业青年组织,各区可有所侧重。
3.创建条件
(1)争创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占5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执行党和国家政策,自觉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3)该集体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创造出一流的工作成绩,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肯定和服务对象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4)该集体所在的团组织健全,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开展工作,能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能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5)团的组织架构健全,按时换届,智慧团建系统应用情况良好,全体团员团干100%入驻智慧团建系统,按时缴纳团费。青年大学习、党史学习教育100%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6)各争创集体须按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工作台账(附件3)要求,制定争创计划、明确争创措施、落实创建活动,并由各区团委审核确认相关材料后报团市委组织部,市直单位由所在单位团组织审核确认后报团市委组织部。
(7)没有出现《广东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中一票否决情况的。
4.创建步骤
(1)申请创建(8月31日前)。2022年6月1日前获得区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可登陆网站申请创建第27届佛山市青年文明号。市直单位到广东青年文明号管理平台(http://qnwmh.12355.net/)注册账号并上传台账。区级青年文明号和市直单位需填写“第27届佛山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附件1)和2000字以内工作事迹材料,分别报送至各区团委、市直单位所在上级团组织审核。
(2)审核备案(9月30日前)。各区团委、各市直单位、行业(系统)单位通过网站管理后台,根据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工作台账(附件3)要求对申请集体的基本资料进行核实、审核,汇总、整理申报集体申报表(附件1)和工作事迹材料,并将通过资料审核的集体名单(附件4)盖章扫描pdf版和可编辑word版报至团市委组织部。
(3)更新台账(10月30日前)。备案成功后,集体须对照《广东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开展创建工作,定期登陆网站更新工作台账,台账须着重反映创建过程和活跃程度。各区团委、各市直单位组织开展本地、本(系统)单位考核(可参考附件2、附件3要求),并在11月10日前将通过达标考核的集体名单(附件4)盖章扫描pdf版和可编辑word版报至团市委组织部。
(4)达标考核(12月15日前)。申报集体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团市委将进行集中认定,认定内容包括资格审定、候选单位自我陈述、认定组提问等,结合对候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最终报经团市委审批后发文命名认定。
(二)往届佛山市青年文明号复核工作和星级认定工作
1.历届团市委命名的市级青年文明号统一进行复核工作,鼓励往届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星级认定工作。
2.复核步骤
(1)完善信息(8月31日前)。符合条件(附件2)的往届佛山市青年文明号集体,登陆网站完善集体基本信息,更新活动台账,上传复核审查表(附件5)盖章扫描pdf版。未在指定时间前更新台账信息的集体,视为不参与复核工作,并予以撤销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处理。
(2)上传活动(10月31日前)。参与复核工作的集体,须按照“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开展指定活动并上传活动信息,其中包括2次围绕中央有关重要精神的专题学习会,1次号长结合“团干讲党团课”等活动的专题授课,1次围绕“喜迎二十大,青春在行动”主题的岗位建功行动,以及须在“青年文明号集中服务月”提出一批优质服务事项、亮出一份服务承诺、开展一系列开放活动。
(3)审查认定(11月30日前)。各区团委、行业(系统)单位通过网站管理后台,对进行复核的集体进行审查,形成并上报复核审查工作报告、情况汇总表(附件6)至团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审核通过后,统一认定为复核通过集体。
3.星级认定。按照团省委的星级认定工作标准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青年文明号撤销
各区团委、各联创单位对不符合自然条件或机构取消的,按有关程序取消称号、摘下牌匾,并将名单和取消称号原因等有关情况纸质盖章版上报团市委组织部邮箱fsgqtzzb123@163.com。独立创建集体按照“自行申请+团市委抽查”的模式,对不符合创建要求的集体进行摘牌撤销处理。
四、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整体推进。青年文明号工作是共青团牵头组织实施、历经多年运作发展的品牌项目,是共青团提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对党政工作大局贡献度的重要载体。各区、各市直单位、行业(系统)要充分认识青年文明号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发展方向,结合本地实际,把握重点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分步推进实施。要将主题活动参与情况与达标考核、星级评定等工作挂钩。
注重质量,发挥作用。各区、各市直单位、行业(系统)要切实加强对本区、本行业(系统)青年文明号集体的规范管理和工作指导,持续优化工作流程,注重创建工作质量,使青年文明号真正发挥动员职业青年服务大局的“建功大舞台”、引领职业文明的“行业高标杆”、促进职业青年成才的“人才蓄水池”、展示青年群体良好形象的“文明宣传栏”、支持基层团组织开展工作的“活力新载体”、提升职业青年思想政治素质的“学习大课堂”等作用功能。
3.各区团委、各市直单位请将申报集体的集体申报表(附件1)和工作事迹材料、通过资料审核的集体名单(附件4)盖章扫描pdf版和可编辑word版,于9月30日前报至团市委组织部,未报送材料或报送材料不齐全的申报单位,逾期不予受理;未提交复核材料的青年文明号集体,统一视为复核不及格,作取消命名处理。
联系人:丁铖、罗健荣
联系电话:0757-83321379
邮 箱:fsgqtzzb123@163.com
附件:1.第27届佛山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2.第27届佛山市青年文明号相关工作标准
3.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工作台账清单
4.第27届佛山市青年文明号考核情况汇总表
5.往届佛山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复核审查表
6.往届佛山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复核情况汇总表
7.广东青年岗位建功“H5”二维码
8.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台账参考表格
9.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10.广东青年岗位建功H5平台注册用户使用说明书
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