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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2023年度佛山共青团先进集体及个人名单》的通知

发表单位:本网    发表时间:2023-04-28 15:08


各区团委,市青年联合会,市青年商会,市直机关、市直企业、市非公组织、市社会组织团工委

2022年以来,全市各级团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完成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团结引领广大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奋进新征程、夺取新胜利。

为树立和宣传当代青年优秀典型,激励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

团员青年、团干部奋发有为、再创佳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共青团佛山市委决定,授予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团工委9个集体“佛山市五四红旗团(工)委标兵”称号;授予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团委29个集体“佛山市五四红旗团(工)委”称号;授予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绿景社区团支部8个集体“佛山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标兵”称号;授予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三团支部38个集体“佛山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称号;授予梁柏淇63名同志“佛山市优秀团干部”称号;授予梁颖仪65同志“佛山市优秀团员”称号

希望受鼓励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继续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为我市广大青少年作好表率。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要以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立足本职,积极进取,助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谱写佛山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附件:2022-2023年度佛山市共青团先进集体及个人名单



                              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

20234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