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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法院系统六集体被授予“佛山市青年文明号”称号

发表单位:团市委    发表时间:2013-10-18 11:27

 

佛山市法院系统六集体被授予

“佛山市青年文明号”称号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佛山市法院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在今秋结出硕果。市中院法警支队、禅城法院立案庭、南海法院民五庭、顺德法院研究室、三水法院乐平法庭、高明法院刑庭等六个集体被命名为“2012-2013年度法院系统佛山市青年文明号”。

2012年7月,市中院与团佛山市委联合发文启动全市法院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两级法院通过部门推荐、党组审核的方式,推选出多个创建集体正式开展创建活动。为帮助各集体成功创青,市中院注重方向引导、突出创建重点。2013年3月,中院政治处组织与市公安局开展创建交流活动,带队到创建工作突出的市公交分局海五路派出所、市公安局“公安主持人”实地参观考察;2013年5月,中院团委邀请团市委干部来院举办专题讲座,帮助各集体找准目标、解决问题。

在中院团委的积极引导下,各创建单位抓重点、创特色,走出了各具特色的创建道路。市中院法警支队以争当全国法院司法警务排头兵为目标开展一系列争先创优活动,提升了服务保障审判执行的整体水平,展示了司法警察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的良好形象;禅城法院立案庭通过落实便民惠民举措、规范立案审查工作、加大立案调解力度三方面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方便和温暖,赢得了“全省法院调解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南海法院民五庭发挥交通事故专业审判职能,以在交警部门设立法院工作室为特色,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无缝对接;顺德法院研究室将创号与司法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在法院建设中发挥“四部一库”的作用----科学发展的“思想库”、科学创新的“研发部”、领导创新的“参谋部”、重大项目的“策划部”; 三水法院乐平法庭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创新为民服务方式,创建高效服务平台,打造出学习型、规范型、奉献型三位一体的新型法庭;高明法院刑庭围绕“争做文明先锋,展示青春风采”的创建主题,通过完善制度体系、立足本职工作、提升护航服务水平、促使队伍新发展,努力擦亮创建“青年文明号”的活动品牌。

自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团中央联合在全国法院部署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以来,“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已成为各地法院凝聚青年力量、提升工作业绩的重要抓手。佛山市法院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成功开展,必将激发各部门集体争创一流业绩的热情,掀起法院系统争创青年文明号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