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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2022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先进个人(集体)的通知

发表单位:本网    发表时间:2022-04-18 12:15

各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市直有关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广东少先队荣誉评选表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联合下发《关于评选2021—2022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先进个人(集体)的通知》(团粤联发〔2022〕13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按照各区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大队、少先队中队的数量比例确定推荐名额(具体名额另行通知)。各单位上报推荐名单后,团市委、市少工委联合市教育局组成市级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对推荐候选人和候选集体进行综合审议评定,差额评选出20212022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候选人(候选集体)推荐名单,并经团市委书记会集体研究后上报省少工委办公室。未获推荐的20212022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候选人(候选集体)将作为“省级未获推荐候选名单”继续参与2021-2022年度佛山市少先队先进个人(集体)的差额评选。

  请各区少工委、市直相关学校于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前报送全部材料,《2021—2022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汇总表》及《2021—2022年度广东省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评审材料汇总表》(在电子申报系统导出)由各区少工委统一汇总填报,用普通A4纸打印后骑缝加盖区团委、教育局和少工委公章报送市少工委办公室。《2021—2022年度广东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需加盖团区委(区少工委)公章后同时报送。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均不退回,请注意备份。电子版材料以“某某区+少先队荣誉评选”标注邮件主题,打包发送至市少工委政务邮箱,盖章纸质版材料寄送至市少工委办公室。各区推荐人选中如有不符合条件、材料不齐全的直接取消资格,不再递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尤永恩 

  电  话:0757-29398621

  邮  箱:ssgw@foshan.gov.cn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乐路1号

  附件:《关于评选2021—2022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先进个

  人(集体)的通知》

  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                                 佛山市教育局




少先队佛山市工作委员会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