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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2022年度佛山市少先队先进个人(集体)的通知

发表单位:本网    发表时间:2022-04-18 11:50

各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市直有关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广东少先队荣誉评选表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2021—2022年度佛山市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活动,教育引导新时代少先队员健康成长,激励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者履职尽责,推进新时代广东少先队组织改革创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2年4月—6月

   二、评选项目及参评对象

  (一)2021—2022年度佛山市优秀少先队员

    参评对象:全市少先队员

  (二)2021—2022年度佛山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

  参评对象:佛山市各级少工委主任、委员,学校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校外少先队辅导员,各级少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2021—2022年度佛山市少先队红旗中队

  参评对象:全市校内外少先队中队

  (四)2021—2022年度佛山市少先队红旗大队

  参评对象:全市校内外少先队大队

  (五)2021—2022年度佛山市少先队先进学校

  参评对象:全市中学(建有少先队组织)、小学

  (六)2021—2022年度佛山市少先队工作先进单位

  参评对象:全市各级支持少先队工作相关单位

  三、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1     

  四、推荐名额

  按照各区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大队、少先队中队的数量比例确定推荐名额(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五、评选步骤

  (一)基层组织初评(4月中下旬—5月上旬)

  推荐人选(集体)应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结合“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用少先队特有的组织形式教育引导队员选树榜样。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应经中队民主推选产生,学校大队委员会讨论报学校少工委研究后申报。“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先进集体(红旗大队、红旗中队、先进学校)候选单位由学校少工委研究后申报。校外少先队组织可根据申报条件向隶属少工委申报先进集体和个人候选人各1个。各区要按照申报条件从严把关,由各区团委、少工委联合教育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本区候选人和候选集体推荐名单,经团区委集体研究并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其中,“佛山市少先队红旗大队”候选单位应根据管理权限,经由上级少工委考察学校少先队标准化建设,符合要求方可上报。

  (二)市级评审(5月中下旬)

  20212022年度佛山市少先队推荐候选个人候选集体名单包括“省级未获推荐候选名单”、“下一级推荐候选名单”及“本级自荐候选名单”。“省级未获推荐候选名单”由未获推荐的20212022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候选个人(候选集体)自动产生;“下一级推荐名单”由各区团委、少工委及市直相关学校根据本次市级评选分配名额推荐产生;团市委、市少工委可按照不超过下一级推荐名额20%的比例,从“下一级推荐名单”之外推荐“本级自荐候选名单”。团市委、市少工委联合市教育局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条件对推荐候选人和候选集体进行综合审议评定,差额评选出2021—2022年度佛山市少先队先进个人集体

  六、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

  各区少工委应按照《2021—2022年度佛山市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4)内容提交相关材料及获奖证明电子版(不多于五项)。“2021—2022年度佛山市优秀少先队员”、“2021—2022年度佛山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候选人需填写并报送相关《推荐审批表》(附件2、3)。“2021—2022年度佛山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候选人需要提供聘书或隶属少工委出具的任职证明。

  《2021—2022年度佛山市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汇总表》由各少工委统一汇总填报,用普通A4纸双面打印后骑缝加盖团委、教育和少工委公章报送少工委办公室。《2021—2022年度佛山市优秀少先队员》、《2021—2022年度佛山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需加盖团区委(区少工委)公章后同时报送。

  (二)报送时间

  请各级少先队组织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评选推荐工作,请各区少工委于2022年5月27星期五前报送全部材料,电子版以“某某区+少先队荣誉评选”标注邮件主题,打包发送至市少工委政务邮箱;盖章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寄送少工委办公室。各区推荐人选中如有不符合条件、材料不齐全的直接取消资格,不再递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动。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标准。要将评选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庆祝建团100周年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若干措施》相结合,与“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相结合,树立引领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时代榜样,激励少先队辅导员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面向基层,形成导向。推荐市优秀少先队员应兼顾性别、民族、城市和农村、小学和中学比例,注意推荐残疾少年儿童、革命老区少年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异地务工子女等群体代表;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应注重从基层一线优秀大、中队辅导员和校外辅导员中推荐,各区推荐的区(镇、街道)少先队总辅导员、少工委委员和少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名;优秀少先队集体应注重从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推进少先队改革成效突出的地区、单位中推荐。推荐市优秀少先队员需报名参加第七届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活动。对于同一个学校(单位)的候选个人和集体,各最多只能各推荐1个(不包括优秀少先队员学校少工委委员、校外辅导员)。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优秀个人(集体)的真实感人事迹,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媒体和队报队刊、红领巾电视台、广播站、宣传栏等少先队宣传阵地作用,做好评选活动的前期动员、过程展示、结果发布和后续追踪,努力提升评选活动的影响力,为少先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联系人:尤永恩

  电  话:0757-29398621

  邮  箱:ssgw@foshan.gov.cn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乐路1号

  邮  编:528315

  附件:1.2021—2022年度佛山市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条件

  2.2021—2022年度佛山市优秀少先队员推荐审批表

  3.2021—2022年度佛山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2021—2022年度佛山市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                           佛山市教育局




少先队佛山市工作委员会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