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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

发表单位:团市委    发表时间:2018-01-04 17:00

 团市委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

 

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高度重视“网络问政”,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互联网联系群众、沟通民意的桥梁作用,进一步拓宽网络民意表达和诉求渠道,重视和解决青年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网络民意真正落实到共青团工作的公共决策和政策执行过程中。特制定团市委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网络舆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两微一端”平台青年网友互动交流制度,深入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汇聚民智,及时做好网络舆情回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领导小组设置

成立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由团市委副书记肖欣任组长,宣传部部长章博佳任副组长,宣传部干事江旭东任成员及管理员。网络舆情管理职责:每天上网浏览团市委两微一端及青年之声平台留言,关注网络舆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单位或个人身份积极参与发帖或回复,在线引导网络舆情。负责涉及审计系统的网上相关信息收集、编制、报送等工作。

三、办理流程

1.受理留言。网络舆情管理员对网络媒体平台发现涉及团市委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下载登记及时向领导报送,并在第一时间予以积极回应。

2.批办留言。对上报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需回复的留言信息,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提出办理意见并批转相关单位或人员办理落实;对需要多个单位办理的进行协调,明确牵头领办单位。

3.办理回复。相关单位或个人收到批办的意见后,对网民留言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置。回复办理情况及回复意见要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

4.跟踪督办。审计对批转出去的留言办理件进行跟踪,对未按时办理或不按有关规定办理的承办单位或个人进行督办,确保问题按期办结。

5.审定回复。相关单位上报的书面回复意见,经领导审定后,由指定的网络舆情管理员将答复内容通过网民原留言的网站进行反馈。回复的时限为网民反映事项后3日内,确需延长办理时间的不得超过5日。

6.立卷归档。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的原始材料、本单位的办理情况、交办回复记录、领导批示件和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7.监督检查。对单位网民留言答复情况进行跟踪登记,对未及时办理的留言要进行催办,对超过规定期限既未作回复,又未作说明的单位,将进行通报。

四、办理要求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网络舆情工作是新形势下畅通民意渠道、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工作举措。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办理,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求真务实、及时办理。要加强组织协调,坚持实事求是,真心诚意纳言,实实在在解难题,扎扎实实办实事。对于诉求合理、有条件解决的,要立即给予解决;对于应该办理但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对于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真正做到让网民满意,以实际行动解民之忧、取信于民。

3.善于总结、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办理经验,探索办理规律,完善信息技术平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和机制保障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

4.注重引导、注意保密。在办理工作中,要注重引导网民提供真实身份,通过合法途径、合理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问题、表达利益诉求。单位及网络舆情网评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保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不宜公开的信息。

五、附则

制度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负责解释20181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