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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监督管理和责任制实施细则

发表单位:团市委    发表时间:2018-01-04 16:54

 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监督管理和责任制实施细则

 

为全面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建设,突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以传播好声音、传递社会正能量为主基调,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网络文明建设保证舆情秩序,全面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根据中央有关指示精神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互联网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主阵地最前沿,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充分发挥制度体制优势,统筹网上网下两条战线,把握舆论宣传引导时效,坚持管用防并举,牢牢掌握网格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清朗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切实保证舆论秩序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局面。

第二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党委(党组)分级负责和谁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 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本部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应当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它成员承担重要领责任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第三条团市委主要承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各级党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网上主流和支流辨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情态势网络行为趋势及时向管理局党委或者上级党委(党组) 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三)统筹协调本单位本部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形成党委(党组) 统一领导党委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

(四)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加网络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动依法治网办网上网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论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严肃查处网上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五)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市级区级两级网信工作体系确保上下协同政令畅通。 加强两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组织机构设置强化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问题加大在人才培养教育培训资金投入等方面的力度。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第四条本细则由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负责解释201811日起施行。